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试行)——口腔医学专业
1、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遵循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深化高等学校本科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改革,提高口腔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高教司举办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研制工作会议”会议精神,同意医药专业类的专业认证标准可以替代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参照《中国口腔医学专业认证标准指标体系》及制定要求,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置了高等学校本科口腔医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口腔医学教育是培养从事口腔医疗卫生保健的专门人才的教育,规范的培养过程是培养合格口腔医学人才的重要保证,加强质量监管是保证教育质量的关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在研究拟订《高等学校本科口腔医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试行)》过程中,以教育部有关医学教育政策为依据,参照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全体委员酝酿、成稿、讨论、同意后经3 年认证试点工作基本确定的《口腔医学专业认证实施评分体系(修订稿)》。
本标准以五年制口腔医学本科教育为主要适用对象,针对我国本科口腔医学教育的基本方面提出最低要求。长学制教育可以参考此标准,适当提高要求。本标准既通用于全国各必赢626net入口首页校(系、专业),也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系、专业)之间的差异,尊重各必赢626net入口首页校(系、专业)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利,各高校可根据自身的定位和办学特色,根据本标准制定口腔医学类专业的教学质量标准,可对本标准中的条目进行细化规定,但不得低于本标准相关要求。鼓励各高校高于本标准办学。
2、适用专业范围
2.1 专业代码
口腔医学类代码(1003)
2.3 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口腔医学(100301K)